美國教育中的審辨性思維丨美國留學
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在21世紀,最核心的職業能力有三項:交流溝通(communication)能力,尤其是口頭和書面的表達能力,邏輯推理(logical reasoning)能力和審辯式思維(critical thinking)。
在這三項核心職業能力中,與發達國家的孩子相比,中國孩子最缺乏的就是審辯式思維。
在國際教育界也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形成共識:教育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是發展學生的審辯式思維(critical thinking),審辯式思維也逐漸成為最值得期許的、最核心的教育成果之一。它是教育領域中談論最多的話題之一,也是教育領域中使用頻率最高的詞語之一。
critical thinking”審辯性思維如稱“批判性思維”,很容易傾向否定性、質疑地思考,以致對立、對抗,造成不必要的矛盾。這并不是提倡“critical thinking”的初衷。若根據《中庸》“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共五個環節,說的不只是思辨。其中“審問、慎思、明辨”,就是所謂“critical thinking”,要求敢于獨立思考,提出疑問,但“思”而要“慎”,“辨”而要“明”,不是亂加質疑一番。這要有基礎,就是“博學”,要有廣闊的知識,廣博的眼界。在思辨之后,還得有實踐的延續,就是“篤行”。
在1987年的“審辯式思維(critical thinking)于教育改革國際會議”上,英國人Michael Scriven與美國人Richard Paul共同發表聲明,指出審辯式思維(critical thinking)并非單一的思想方法,而是一系列思想方法的綜合體,包含科學思維、數學思維、歷史思維、人類學思維、經濟思維、道德思維、哲學思維。
Q&A
那么美國教育中如何重視學生的審辨性思維呢?
在2002年以前,美國的“研究生考試”——GRE考試,包括言語、數量和分析三個部分。在2002年10月推出的新GRE中,原有的分析部分被放棄,增加了“分析性寫作”部分。2014年,美國的“高考”——SAT,進行了一次大的改革,改革的內容之一是將原來的“言語(verbal)”部分改為“審辯式閱讀”。
關于影響成功的因素,根據被調查者給出的平均名次,小學和中學老師都將審辯式思維排在第1。大學老師將學習技能排在第1,將審辯式思維排在第2。雇員將審辯式思維排在第3,排第1的是責任心,排第2的是知識內容。雇主將審辯式思維排在了第4,排第1-3的依次是知識內容、責任心和問題解決。
ETS和ACT共同承擔了VSA系統的CEO考試任務。在ETS測查CEO的考試" ETS能力透視考試(EPP)”和ACT測查CEO的“大學學術能力評估(CAAP)”中,都將審辯式思維作為重要的考試內容。
具有審辯式思維的人傾向于不輕易相信家長、老師、領導、專家和權威的說法。他們會用自己的頭腦獨立地進行思考,不懈質疑。他會根據自己的思考、學識、情感、經驗和理性做出自己的獨立判斷。這是一個審問、慎思、明辨決斷的過程,這個過程所需要的就是審辯式思維。他并非一概地拒絕和反對他人的意見,而是在經過自己的思考以后,做出自己的判斷,決定是接受或者拒絕他人的看法。因此在學生審辨性思維的培養上,美國確實走在了我們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