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申請
1-7月
1、準備TOEFL、IELTS、SAT、ACT等考試,了解這些考試對考生的基本要求,包括詞匯量、閱讀速度、寫作水平等,通過參加相關培訓,努力提高聽說讀寫能力,爭取獲得較好的考試成績。
2、繼續保持良好的在校成績,平均分最好在80/100以上。
3、在爭取良好的語言成績和在校成績的前提下,只要時間允許,學生積極參加各類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對于成績優秀的學生,針對其簡歷中不足,進一步提高自身的能力,包括組織能力及創新能力等,并思考將要申請的學校或專業意向。
4、篩選適合自己的院校和專業,制定留學方案。
8-9月
1、如果已經完成語言考試,并且獲得了滿意成績,學生可以利用暑期進一步豐富自己的經驗和社會實踐活動,準備申請素材或參加Summer School項目。如果語言成績不理想,繼續努力,提高成績。
2、準備各種申請材料:申請表、在校成績單、在讀證明或畢業證、學位證、個人簡歷、PS、推薦信、語言成績單等。
3、如有可能,參加學校安排的見面會,決定是否申請ED (EARLY DECISION, 即早決定申請),如果決定,要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全套的申請,并按時提交申請。
12-2月(次年)
1、完成大部分RD (REGULAR DECISION,即正常申請)的網上申請,并寄送各種補充材料。 2、有些學校采用RA(ROLLING ADMISSION)方式,要在第一時間上交材料,增大競爭力。 3、ED的錄取結果在12月15日左右發出,如ED沒有獲得錄取,馬上調整申請方案。
1-3月(次年)
1、跟蹤申請材料接收及學校申請狀態。
2、面試:如果接到院校面試通知,準備好相關材料,積極參加面試。
3-4月(次年)
1、將陸續接到各個學校的錄取通知,學生需要做全面的分析,最終確定要去的學校。
2、申請I-20表格,繳納學費押金,預定住宿和餐飲計劃。
5月(次年)
1、回復學校,確認錄取并索要簽證文件。
5-8月(次年)
1、簽證:準備好各種簽證材料,辦理簽證。
2、行前準備:學生按照學校提供的體檢表格,到健康中心進行體檢,購置各種所需物品,預定機票,準備好需要攜帶的美元現金或支票。如需要,將和國外大學聯系接機事宜。
注意事項
1、TOEFL、IELTS、SAT、ACT等考試,因為考試內容比較多,難度比較大。建議學生提前規劃,提前測試英語能力。然后根據自身英語情況,盡早安排學習,或者相關的培訓。
2、以上時間節點基本都是deadline,一定要把時間掌握較好,不要錯過deadline。
學歷要求
凡是高三在讀生、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歷的學生(凡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均可申請美國大學讀本科。此外在校大學生/專科生也可以申請轉學美國。
語言要求
美國的大學對本科生的語言最低要求是TOEFL不得低于托福 IBT 70分,好的學校需要SAT的成績。也有的學校對申請時的語言要求不是很嚴格,這樣的學校通常會給語言成績較低但其他條件符合錄取標準的申請者發放雙錄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條件式錄取,這樣的錄取也是正常的錄取,只是申請者到校后要參加一段時間的語言學習,但這種學習不同于其他國家的大學預科(美國所有大學都不設預科),學習時間的長短取決于申請者的進步速度,語言考試時間安排也由學生根據自己實際學習情況決定。一旦語言考核合格,申請者自動轉入所申請的院系就讀。
申請獎學金
一、關于美國獎學金設置
美國大專院校的獎金設置從大方向來講,主要有兩類:
1)學校所給,通常不分國籍、性別、種族、宗教、主要出于對學校成就或潛力的一種鼓勵。通常是:
A.助學金(FELLOWSHIP):金額最高、競爭最激烈的非服務性獎學金,意味著全獎。
B.獎學金(SCHOLARSHIP):這是一種榮譽性的獎勵,頒發給成績優異的學生,但金額較少
C.學費減免(TUITTION-WAIVER):金額較少
D.助研金與助教金(RESEARCH ASSISTANTSHIP AND TEACHING ASSISTANTSHIP):多針對研究生以上級別,拿到其中任何一種即是意味著全獎;
2)私人獎學金或政府贊助(如:貸款),往往要求申請者是美國公民或有其他標準,如:性別、年齡、種族等,審核標準不以學業為主。這一獎勵方式可通過各種名義,可能是對申請者卓越的管理能力、參加社區服務、或者具有特殊才華的僅限于低收入者的一種資助。目前,美國最大的私人獎學金機構有“福特獎學金”和“卡內基獎學金”
1、Regular admission (常規招生)
常規招生是標準的招生方式,它要求申請人在某個截止日期前(通常是每年的1月中旬),將申請材料提交給所申請的學校。過了截止日期后,學校的招生部門在一段時間內,審查所有的申請材料。幾個月后(通常是3月末或4月份),申請人會接到學校是否錄取的通知。由于要考慮新生的組成結構,學校在做出最后的錄取決定前,還要對所有的入學申請進行了一次復核。大多數學校在3月末到4月初這段時間內,會向在常規招生過程中提出申請的學生發送通知,被錄取的學生必須在5月1日之前給予答復,隨后錄取決定生效。對大多數頂尖大學來說,這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在5月1日前做出選擇,決定是否入學,并將自己的決定通知錄取他的學校。在此之前,申請人還可以等待其他大學的錄取通知,而不必急于馬上就學校的錄取通知做出答復。
2、Rolling Admission (整個學年都接受申請表格的招生)
在整個學年都接受申請的招生過程中,申請人的材料一經送達招生辦公室,招生人員就開始中對這些材料進行審查,并做出錄取與否的決定。例如,招生季節可能是10月1日開始,學校要求所有申請人將他們的申請材料在冬季或春季的某個截止日期前,送達學校招生部。(對于以該方式提出申請的學生來說,申請材料寄出得越早越好。)實行該招生方式的大多數學校都規定:學校必須在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的4到8周內,將錄取與否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3、Early Decision(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
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政策是多數頂尖大學為那些還在高中三年級上學期的,已經選好第一志愿的學生準備的。它要求申請人在高中三年級的秋季學期(上學期)就提出入學申請。(DEADLINE一般為11/1或11/15),該錄取通知是一紙具有約束力的錄取合同。實行該項招生政策的學校在接到申請材料的數月后,通知申請人錄取與否的決定。申請人一旦被錄取,就必須進入該項校學習。一旦向一所學校提出了ED的申請,申請人就不再享有向其他學校申請ED或EA的權力了。
第二批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ň哂屑s束力的提前錄取II)實行這一招生方式的學校不多,目前只有BOWDOIN,WESLEYAN,MIDDLEBURY和COLBY等幾所大學實行兩批提前錄取。第一批提前錄取的DEADLINE是11月初,第二批是1月份。到1月份截止的第二批提前錄取仍然具有約束力,即申請人如果被所申請學校錄取,就必須進入該校學習。實行第二批提前錄取的學校將在一兩個月內錄取決定申請人。
第二批提前錄取招生政策的好處是,學生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了解更多的學校,選擇學校,提前表明自己的第一志愿,對學生本人也有好處。但第二批提前錄取也有安的不足之處,等接到被申請學校拒絕錄取的通知后,再向其他學校提交申請時,時間就很緊張了。因此,這種種并不會讓你省時省力。
4、Early Action (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
只有很少一部分學校實行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的招生政策。它允許申請人提前提出入學申請,學校在一兩個月后將評審結果通知申請人。與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相比,該項招生政策不具有約束力。如果被申請學校錄取,申請人并不一定就非要上該校不可,他仍可以等接到其它學校的錄取結果(RD)后,再做決定。申請EA招生政策的申請人可以同時向另一學校提出同樣的申請,但不可以再申請另一所學校的ED。
關于EA&ED
簡單來說,EA、ED的提前申請,比RA錄取率高很多。如果選擇“提前申請”,到12月15日左右就可以知道申請結果。如果申請到自己滿意的學校,那我們就不用再申請其他常規申請的學校,既節省精力、又節省費用。但是在選擇提前申請或者常規申請的時候,還要把目己的軟硬件背景考慮進去。一般而言,提前申請比較適合已經獲得相應的標準化考試成績,并且希望節省申請費的同學,如果在提前申請截止前并沒有把考試成績準備好,在這種情況下不建議同學盲目的跟風去提前申請。
(一) 關于ED(細分為ED1和ED2)需要記住以下幾個關鍵點
1.Deadline。一般來說,ED1的截止日期是11月1日,ED2的截止日期是1月1日。
2.與一所大學排他性的捆綁承諾。申請ED的同學,只能選擇一所大學以ED的方式申請,意味著你做出這樣的承諾:該大學是我的第一選擇,如果該學校錄取了我,我一定會報到入學。
3.絕對唯一。當學生們申請ED的時候,在任何時間段,你只能有一所正在進行的ED申請,也就是說,你不能同時申請兩個ED的學校。
4.時不同,性質同。部分大學的ED有ED1,ED2之分,意即,你若被A大學的ED1拒絕,你可以再申請B大學的ED2。無論ED1還是ED2都遵循ED的絕對唯一和捆綁承諾的原則。
5.可與EA巧妙同步。同學們可以同時申請其他學校的EA,但一定要是非綁定的EA。
6.與常規申請兼容。學生申請ED的時候,可以申請別的學校的常規錄取,即RD。但是,一旦你被ED錄取以后,你必須立即撤回正在進行的申請,也不能進行任何新的學校的申請。
7.允許反悔條件。只有當你申請了需求獎學金(need-based financial aid),但學校沒有給你所要求的獎學金,你因為缺少資金而無法入學的條件下,你才有權利拒絕學校的ED錄取。
8.反悔的嚴重后果。被ED錄取的學生,必須入學報到(可以以申請Gap year等方式延期入學)。違背ED協定的情況,比如同時申請了2所學校的ED,學校有權利取消你的ED資格甚至入學資格。
(二) 關于EA需掌握下列關鍵點
1.Deadline。一般來說,EA的截止日期都是11月1日。
2.無捆綁承諾。申請EA的學生,并不要求學生做出保證報到入學的承諾。學生一般要求在每年5月1日前答復是否接受此學校的錄取結果。
3.Non-restrictive early action,沒有任何排他性,即不限制你同時申請其他學校的提前申請,比如芝加哥大學的EA,喬治城大學的EA就是non-binding;但如果你選擇的其他學校是Single-choice Early Action或Restrictive Early Action(REA),比如耶魯大學,你就必須遵守耶魯的約定,不能再申請芝加哥大學的EA了。
4.Single-choice Early Action和Restrictive Early Action是兩種極其特殊的提前行動,是具有排他性的,即限制你申請其他學校的EA和ED。因此,你一旦選擇了Single-choice Early Action和Restrictive Early Action,就不能再申請其他學校的ED、EA了。
5.巧妙保底。一般,我們在申請ED時,都選擇的是自己最鐘情的大學,是屬于自己的Reach校,而EA,我們可以非常巧妙地選擇自己的Match校,一旦錄取,這個學校可以成為我們的保底校,有了offer做保底,心態是絕對不一樣的??!
6.當EA被拒后,你可以申請第二輪的ED2以及RD。
7.學生申請EA的時候,可以申請別的學校的正常錄取RD,當你被EA錄取以后,不必撤回正在進行的其他申請、也可以再做其他新的學校的RD申請。